雷国亚律师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,就刑事申诉的相关法律问题作以下归纳总结:
刑事申诉
一、什么是刑事申诉
刑事申诉是指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,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,认为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,请求重新处理。
二、律师代理刑事申诉
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,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,认为有错误的,聘请律师代理申诉,刑事律师接受委托后,可以到审结案件的法院查阅案卷,如果刑事当事人被关押的,可以到监狱等羁押场所去会见刑事当事人,根据阅卷情况和会见刑事当事人了解的情况,需要起草《刑事申诉书》,《刑事申诉书》写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法院能否受理以及能否将申诉程序走到底。
三、哪些刑事案件可以进行申诉?
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。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。
(1)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;
(2)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,人民法院未受理的。
(3)属于疑难、复杂、重大案件的。
四、律师书写《刑事申诉书》的着眼点
1、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、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,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;
2、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、不充分、依法应当予以排除,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;
3、原判决、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;
4、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,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;
5、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,有贪污受贿,徇私舞弊,枉法裁判行为的。